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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发执照后登记的建议

信息来源: 成都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今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谈到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提出我国将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目前工商登记制度,创办公司需要先到主管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即“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不可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这不利于充分激发创业激情,不利于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公民积极创办企业。

  我们认为对于创办公司,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后到需要许可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证,以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营造方便全民创业、鼓励全民创业的社会环境。

  因此,建议成都市率先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门槛,解决行政审批前置难题,实行先发执照后登记的政策。就是说,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始经营;如果涉及到要经过审批的,再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