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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民间资金参与精准扶贫的建议

信息来源: 成都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进入21世纪以来,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精准扶贫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中对新时期扶贫工作新挑战与新要求的积极应对和正确指引,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强调,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民营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并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随着简政放权和发展非公经济的力度加大,作为民间资金主体的民营企业面临改革发展的机遇期,不仅在开展产业扶贫、资源开发、吸收就业等扶贫工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能向贫困地区传递企业家精神,在扶贫攻坚中“授人以渔”,引导农民参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实现科学致富。鼓励并引导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贫困地区发展形成合力,构建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的激励长效机制,将有助于实现精准脱贫,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

  一、民间资金参与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民间资金参与缺热情

  当前民间资金参与精准扶贫尚缺乏热情,主要表现在参与精准扶贫的自主性不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不高,参与精准扶贫主要靠政府部门的劝说。

  其原因:第一,民营企业可能自身就存在发展困境,往往有心承担社会责任,却无力或无暇顾及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第二,贫困地区的地理、交通等环境往往较为恶劣,突出地表现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而这些基础设施容易导致“搭便车”现象,民营企业有所顾忌。第三,对贫困地区的信息掌握不足。

  (二)要素流动渠道欠通畅

  当前城乡内贸流通体制机制存在诸多障碍,尤其是贫困地区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缺乏健全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农村出现“人才真空”等,制约了城乡要素流动,降低了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投资的积极性。

  原因主要有:第一,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导致投入产出率低下,不利于脱贫致富。第二,缺乏健全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第三,缺乏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机制。城市的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贫困农村,农村居民也想尽办法跳出农村,从而贫困农村地区出现“人才真空”,缺乏服务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

  (三)精准扶贫模式偏单一

  当前精准扶贫的模式更多的还是依靠政府财政引导,尤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力量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组织模式来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

  现有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模式则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捐助贫困学子、贫困家庭的“输血”方式,较少有能够实现“造血”功能的精准扶贫模式。

  二、鼓励民间资金参与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开展宣传动员,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第一,强调自愿原则,不做强制性要求,让民间资金力量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开发式扶贫,着力建立民间资金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第二,培养民间资金力量尤其是民营企业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既以创新为引领,实现自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自身发展与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有效结合起来,打赢脱贫攻坚战。第三,充分尊重帮扶双方意愿,促进民间资金力量与贫困帮扶对象的交流互动,探索建立民间资金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互利共赢机制,通过“授之以渔”的方式,实现对贫困地区的可持续扶贫。

  (二)加强政策引导,激发扶贫参与热情

  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政府仍然要发挥核心主导作用。考虑到贫困地区贫困户分布不均、致贫原因复杂且多样化、脱贫又返贫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应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扶贫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金力量参与扶贫,减少对民间资金的限制,避免行政干预扶贫,强调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引导、扶贫信息的提供和民间资金力量的激励等方面。

  第一,对民间资金力量提供贫困地区更为翔实的地理、气候、资源、文化习俗等信息,以信息公开的方式,鼓励民营企业结合当地贫困地区的条件与特色,将自身优势与贫困地区的优势形成合力,通过结对帮扶、联手帮扶、村企共建、大企帮村、小企帮户等形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第二,突出“造血”功能,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对一些贫困地区投资乡村旅游、当地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等,对民间企业的产业扶贫方式方法进行指导,鼓励民营企业创新扶贫帮困机制。第三,提供激励,对参与精准扶贫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让金融机构为参与精准扶贫的民营企业提供信贷优惠,更大限度地激发民营企业的扶贫参与热情,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精准扶贫效果。

  (三)畅通要素流动,提高企业扶贫效率

  第一,畅通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渠道。资金方面,为民营企业向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便利,鼓励民营企业依托互联网金融获取资金。加大对支农人才的培训,为“下乡”的人才提供丰厚的待遇,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第二,最大化配置要素资源,提高扶贫效率。民营企业应秉承自身的创新创业精神,结合自身的经营战略、人才资源和管理经验,引入互联网+技术等,创新扶贫方式,提高扶贫效率。第三,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应该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完善农村的物流配送体系,发挥两者的互动作用,加快城乡商贸流通。

  (四)创新扶贫模式,实现村企互利共赢

  第一,针对贫困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足够的资金问题,可以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需要,适当发展PPP模式或“政+企+银+农”多方联动模式。在PPP模式下,地方财政可通过调动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着重探索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投入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解决通水、通路、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在“政+企+银+农”多方联动模式下,贫困资源可以得到更加范围地整合配置,实现扶贫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第二,针对贫困村存在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可以鼓励民间资金力量尤其是民营企业走村企共建模式,并结合贫困地区的具体实际,选择更为合适的“企业+农村互助组织+农户”、“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等,通过产业扶贫的方式,实现“造血”功能。第三,“互联网+”时代,发挥“分享经济”的优势,探索“互联网+”的扶贫模式。与此同时,要搭建精准扶贫的大数据平台,确保精准扶贫信息的互联互通、共融共享,为民间资金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云支撑”。

  (五)完善激励措施,加大引导力度

  引导支持各地设立“良心企业”奖,定期对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发挥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配套政策激励,或一定数额的奖励金。同时,对扶贫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推动地方财政成立扶贫引导基金、协调相关政策性银行为民营企业的扶贫工作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以及推动建立产业扶贫风险保障体系等,完善相应管理办法,建立产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以此带动更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确保扶贫效果。